2018年8月30日,中國有色集團紀委中心組集中學習中共中央2018年8月18日修訂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許樹森同志帶頭領學《中共中央關于印發<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通知》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七個要點,讀懂新修訂的黨紀處分條例》。
許樹森副書記強調,《黨章》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總遵循,《條例》則是嚴格監督執紀問責的總依據。此次修訂印發的第四版《條例》緊跟形勢發展要求,體現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持續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力度,意義重大。他指出,《條例》體現了“三新”:一是適應了新形勢。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著眼于新的形勢任務,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是協同推進“五位一體”和“四個全面”的根本和關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把有關紀律建設理論、實踐和制度成果寫入《條例》,是新形勢下理論和制度與時俱進的具體體現。二是注入了新理論。把“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寫入《條例》總則,與《黨章》保持了一致,是對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推進黨的指導思想與時俱進、創新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所形成的黨的理論創新重大成果的肯定,為新時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提供了總遵循。三是納入了新實踐。新修訂的《條例》明確了黨員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犯罪的黨紀國法處理銜接,明確了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違反法律涉嫌犯罪行為的處理與監察法的有效銜接,在堅持紀嚴于法的同時做好紀法銜接。
許樹森副書記對集團公司紀檢監察干部帶頭用好《條例》提出兩點要求:一要嚴格貫徹《條例》。集團公司總部和各出資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要帶頭自查自糾監督執紀問責“寬松軟”的問題,進一步加大監督執紀問責的工作力度。二要客觀執紀量紀。監督執紀問責要嚴格按照《條例》,實事求是,客觀執紀。
會議對集團公司各級紀檢干部學習《條例》作出了部署。集團公司紀委委員、部分出資企業紀委書記和集團公司紀檢監察室有關同志還交流了學習《條例》的心得體會。